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对吴新康等14名学费减免拟定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26日-30日16时,如有异议,请到学9323-1反映。具体名单如下:
一档:吴新康(应化211)、杨语煖(应化211)
二档:潘祖贤(家具183)、钟选(应化181)、杨泽诚(应化182)、阿孜古丽·艾合买提(木材191)、郑斌为(家具191)、余晓(应化201)、张云龙(应化201)、马玲(应化211)、李媛媛(应化211)、李超(应化211)、买尼沙汗·艾合买提(高材211)、祖丽胡玛尔·阿不拉(木材预科)。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学生办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