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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0      浏览: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专升本、第二学位)中二年级(含)以上的学生。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警告(含)以上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含)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五)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我校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67名,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年级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2018级

30

2019级

18

2020级

19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二)学院在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之前,要充分考虑该生日常表现、受资助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负责评选、初审和公示等工作;学生处负责审核、公示报送材料,通过后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

(四)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若获得必赢nn699net优秀学生奖学金和校长奖,奖金取单项最高额,荣誉兼得。

四、材料报送要求

《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必须按照模板填写,填写不对的不予受理,纸质一式一份。上述材料电子与纸质,请于10月26日下午4:00前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学生办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