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助学金评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专升本、第二学位)、预科生,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警告(含)以上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我校2021-2022学年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给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名额为219名,其中一档助学金86名,资助标准为每生4500元;二档助学金133名,资助标准为每生2700元。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
学院 |
国家助学金一档 |
国家助学金二档 |
2018级 |
32 |
40 |
2019级 |
16 |
35 |
2020级 |
17 |
37 |
2021级 |
21 |
21 |
合计 |
86 |
133 |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学院在确定国家助学金名单之前,要充分考虑该生日常表现、受资助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负责评选、初审和公示等工作;学生处负责审核、公示报送材料,通过后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复。
四、材料报送要求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于10月26日下午4:00前报送各年级辅导员办公室。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学生办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