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团队负责人、各位老师: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及任务指标
按学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动员暨培训会议要求,遵守“应报尽报”要求, 2023年学院国家自然基金申报任务58项。
二、团队要求
请各团队(课题组)负责人结合学科专业发展方向与科研主攻方向,充分挖掘团队资源特色和优势,对本团队(课题组)各成员的国家基金的申报、修改、完善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把关、指导以及帮助,确保团队(课题组)各成员申报书的质量,力争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中标率。
三、申报时间安排以及有关要求
申报时间节点初步安排如下:
1、2022年10月20日前,学院或学科完成基金申报动员。
2、2022年11月10日前,申请人完成文本初稿,专家完成第一轮文本论证,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文本。
3、2022年12月10日前,专家完成第二轮文本论证,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文本。
4、2023年1月10日前,专家完成第三轮文本论证,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文本。
5、2023年2月10日前,专家完成第四轮文本论证,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文本。
6、2023年3月1日前,专家完成第五轮文本论证,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文本。申请人个人对照《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完成对项目形式自查,并完成系统提交。(系统提交时间如果比学校要求时间晚,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基金委高度重视和强调诚信工作,请各位申请人确保申请书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确保在申请书中不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科研伦理的内容,确保申请书中没有任何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
2、各位项目申请人务必在申报时,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改革举措、申请规定以及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等均在指南内有所说明。
3、各位申请人务必提早准备,按照学院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申报工作和系统提交,切勿影响学院国家基金整体申报进度。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