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实验中心、办公室:
根据校办《关于2022年暑期放假及假期安全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学期末及暑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放假时间今年暑期放假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假期:7月4日—9月4日
(二)教职工假期:教师:7月4日—9月1日,9月2日报到;
行政人员:7月7日—8月31日,9月1日报到上班。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一)2018-2021级本科生9月2日报到注册,9月5日开始上课;2020、2021级研究生9月2日报到注册,9月5日开始上课。
(二)2022级本科新生9月11日-12日报到注册,9月13日-25日军训、入学教育,9月26日开始上课。
(三)2022级研究生新生9月11日-12日报到注册,9月13日 -16日入学教育,9月19日开始上课。
三、期末和暑期相关工作安排
(一)认真做好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加强师生员工出行管理。要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属地管理要求,暑期期间及时、如实、准确填写“每日一报”健康信息。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暑期期间,离校学生不得擅自返校,确需返校须提前向学院报备;留校学生不得随意离杭,确需出杭须向学院报备。教职员工暑期出杭须通过智慧浙农林“一件事”向学院报备,出省须通过智慧浙农林“一件事”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事由并报防控办(公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师生员工出行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原则上不参加集聚性活动。暑期期间出省,校园通行码转为“紫码”,如需返校,须在“每日一报”中提交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由学院审核转码后方可进校。暑期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校园师生员工(含外籍教师及其家属)继续实行“一看二扫三测”方可进校的校门管理举措。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返校人员, 按照属地要求做好健康管理工作。校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校,确需进校,须由到访学院(部)、部门负责人经访客系统审批并核验场所码后方可进校。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访客还须提供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二)加强安全和法治意识。师生员工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电信金融诈骗等意识。要加强法治意识,提高文化修养和法治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意识,学生不要私自下河游泳。汛期避免到自然灾害高发地区游玩,减少涉水步行,防止发生触电等事故,在台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影响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学生回家、返校要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和防诈骗。
(三)认真做好期末收尾工作,提前谋划下学期工作安排。各部门要重视本学期的各项扫尾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并提前做好下学期的教学、科研等工作计划,确保下学期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四)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确保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对校园防火、水电使用、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对暑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要进行封闭,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范意外事故发生,对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好登记备案,同时加强管理。组织社会实践、外出考察和疗休养时要将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措施。
(五)切实加强假期学生管理。加强学生思想动态的分析研判和教育引导,对学生要做到知去向、知内容、知同伴。
四、暑期值班安排
(一)暑期学院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处理有关事宜,值班值守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理。值班安排见“智慧浙农林”APP的“值班安排”栏。
(二)各学科、实验中心安排值班人员,由学科统一报学院备案,学生办值班人员直接报学院备案。
祝全院师生员工暑期愉快!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