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实验中心、办公室:
根据学校总体部署,经研究,现将本学期末及暑期学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放假时间
今年我校暑期放假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假期:7月6日—9月12日。
(二)教职工假期:
教师:7月6日—9月12日,9月13日报到;
行政人员:7月11日—9月11日,9月12日报到上班。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一)16-19级本科生和18、19级研究生9月13日报到注册,9月14日开始上课。
(二)20级本科新生10月6日报到注册,10月7日-8日入学教育,10月9日开始上课。
(三)20级研究生新生10月6日报到注册,10月7日-10日入学教育,10月12日开始上课。
三、期末和暑期相关工作安排
(一)认真做好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师生出行管理与引导。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落实《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暑期校园继续实行准封闭管理,进出校园师生继续实行“一看二扫三测”、并佩戴口罩方可进校的校门管理举措。全院师生要按时、如实做好放假期间“每日一报”工作,合理安排出行,无特殊情况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教师科研活动原则上都在省内开展。教职工如需出省,要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并向教工部报备后方可出行。中层干部出省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后向组织部报备后方可出行。
(二)认真做好期末收尾工作,提前谋划下学期工作安排。
各部门要重视本学期的各项扫尾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并提前做好下学期的教学、科研等工作计划,确保下学期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1、教学工作
1)试卷批好后请老师们将试卷及时上交;
2)在教学任务确定后,请老师们在教务系统里尽快录入教材;
3)请老师们利用暑假做好下学期备课工作,并及时录入教学日历;
4)有教改项目、课程建设项目、虚拟仿真等项目的老师利用暑假做好项目实施;
5)负责各类学科竞赛的老师请加强与学生的沟通指导;
6)各专业负责人利用暑假做好2020版培养方案的调研、认证和修订工作,并组织本专业老师编写新的课程教学大纲;
7)请各专业积极组织教学成果奖、互联网+优秀教学案例申报。
2、科研、研究生教育与社会服务
1)做好科研规划,谋划下一阶段科研工作
2)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在校研究生做实验要注意安全
3)做好社会合作
4)有些需要报销的发票请抓紧报销
3、学生工作
1)本科招生宣传工作:
①按照学院领导+学科专业+重点生源中学的基本工作模式,7月10日前完成湖州地区和拓展地区的重点宣传中学对接工作;
②7月25日前后高考分数揭晓后,运用进中学宣讲交流、附近集中时间驻点咨询、进入高三家长群、学院招生热线和咨询群、以及三位一体测试(7月14日)等方式与时机,积极推介学校学院和专业,吸引更多一段线上的考生及家长一志愿报考我院专业。
2)本、研毕业生就业工作:
各位指导老师、辅导员加强联系所带毕业生,予以指导、帮扶、督促,务必在8月10日前完成90%的就业率。
3)疫情防控与学生管理工作:
①精准防疫:要继续坚持做好“每日一报”工作,研判分析重点学生群体情况;
②留校学生,因导师科研、考研复习、学科竞赛、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等需要留校住宿、开展活动的,务必进行事前申请,经指导老师或负责老师签字后,交学生办汇总,学院批准后方可留校;
③动态掌握:辅导员、班主任要了解离校学生群体回家、实习实践活动情况,重点提醒学生:不要前往疫点区域,务必做好卫生防疫、防溺水、防诈骗、防触电,务必注意交通安全、人际交往、网络舆情等安全教育与校园稳定工作。
4)考研学生再动员工作:
班主任、辅导员要继续关注考研学生,动员班级更多学生考研出国。
(三)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精心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部门在7月10日前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对校园防火、水电使用、食品卫生、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各实验中心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师生在参加社会实践、外出考察和疗休养时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出发前特别加强防溺水教育和交通安全和卫生健康等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垃圾分类工作要求,7月10日前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爱国卫生大扫除,实行“门前三包”,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
四、暑期值班安排
(一)暑期学院已安排院办人员和领导值班,负责处理有关事宜,暑期当日值班信息可登录“智慧浙农林”APP的“值班安排”栏查询。
(二)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暑期值班安排,并将值班安排表报院办备案。
祝全院师生暑假愉快!
工程学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