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实验中心)、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的总体部署,经研究,现将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学生假期
2019年1月14日—2019年2月24日,2月24日报到注册,2月25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假期
教 师:1月14日—2月24日,2月24日报到;
行政人员:1月17日—2月22日,2月23日报到上班;
二、期末和寒假有关工作安排
1.认真做好期末收尾工作,提前谋划下学期工作安排。要妥善安排好假期的工作和休息,提前做好下学期的教学、科研和工作计划,形成工作思路、明晰工作重点,确保下学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确保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充分做好安全稳定领域的自查自检工作,尤其要针对防火、防盗、保密等关键部位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要求,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认真做好师生保障工作,切实加强假期学生管理。 有关部门要重视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的安全保障和生活保障,要重视寒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文明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准确掌握学生假期的去向和联系方式。
4.认真做好走访慰问活动,切实关心师生员工生活。要重视关心师生员工和生活困难教职工、特困学生和春节期间在岗职工的慰问工作。
5.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过节氛围。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党风廉政纪律,遏止“四风”问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决抵制“节日腐败”,自觉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
三、寒假值班
寒假期间学院安排值班,负责处理有关事宜,值班安排详见附件1。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祝全院师生春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