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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岗位聘期考核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6      浏览:

各学科、实验中心、办公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岗位聘期考核的通知》,现将聘期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聘期时间

(一)考核对象:在聘的事业编制人员和校聘合同制人员。现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人员按省里统一安排进行聘期考核。

(二)聘期时间:201471日-2017630日,201771日-2018531日为聘期考核的补充年限。此期间新进人员从进校时间算起。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根据《必赢nn699net岗位设置、聘用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浙农林大[2014]45号,以下简称学校2014年岗聘办法)和《工程学院2014年岗位设置、聘用和岗位津贴实施细则》(浙农林大工程[2014]8号)对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聘期工作任务要求,岗位聘期考核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业绩点和目标情况。

(一)教师岗及实验技术岗位

1.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照学校2014年岗聘办法及《工程学院2014年岗位设置、聘用和岗位津贴实施细则》对各级岗位职责及业绩点要求,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业绩点完成情况。

2.各级岗位聘期基本业绩点要求见附件12。聘期补充年限内的业绩点也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3.聘期内的新进教师按聘用协议要求进行考核。工作期未满3年,根据参加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定本次聘期考核结果;工作期已满3年以上的,3年期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作为本次聘期考核结果。

4.协议工资制人员按协议约定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二)管理岗、一线专职辅导员岗及其他岗位

管理岗(中层干部除外)及工勤技能岗对照学校2014年岗聘办法和所聘岗位职责要求,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实效和服务质量。一线专职辅导员岗对照《必赢nn699net辅导工作条例》(浙农林大党[2014]6号)要求,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实效。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学科、实验室中心、学生办、院办负责人组成学院考核领导小组,院长任考核领导小组组长。

(二)个人总结。个人对照聘期考核要求,做好工作总结,计算工作业绩(教学工作量计算时间至本学期末),线上提交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下载聘期考核表及相关佐证电子版,汇总学科,学科于68日交学院,68日由学院对考核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

(三)组织考核。各学科、中心、办公室对照各岗位考核内容及要求,核定聘期业绩完成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于611日报学院。学院召开学院考核小组会议确定聘期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公示。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公示期间接受有关申诉、投诉。

(五)审核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经个人签字确认后,结果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六)学校发文公布各岗位聘期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

1.合格:胜任所聘岗位,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要求的聘期业绩点。

2.不合格:聘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

1)未按要求履行岗职责,聘期内实际完成的业绩点未达到岗位要求的聘期业绩点,且聘期补充年限的业绩也未达年度业绩点要求;

2)经学校认定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责任事故;

3)经学校认定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

4)年度考核2次及以上评定为不合格;

5)聘期内因主观原因2年未完成最低教学工作量;

6)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经认定须为不合格的。

(二)考核结果运用

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轮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不得竞聘原岗位或高一级岗位,应降级聘任、转岗或解聘。

五、相关要求

(一)聘期内经学校同意在外进修、挂职、休病假或产假等,按学校有关规定要求,评价及计算该期间有关工作业绩。

(二)岗位聘期考核须由个人登录学校门户网站,进入教师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岗位聘期考核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及材料审核。个人聘期工作业绩须依据教师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所提供的数据。由教职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的业绩列表,作为岗位聘期考核工作业绩的佐证材料。实验技术岗位的科研辅助工作量的佐证材料,须以学校大仪平台提供的数据为准。

(三)请学科、实验中心、办公室高度重视此次聘期考核,认真组织好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及个人聘期考核表(一式2份)由学科(实验室中心)及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于611日上午前报学院谢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