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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兼职辅导员招聘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5      浏览:

   为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推进我院学生工作全面发展,根据学工部《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公开选聘品学兼优的本校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二、岗位设置

 本次选聘兼职辅导员2

 三、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学有余力,能够处理好自身学习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

 四、选聘程序

学院成立兼职辅导员选聘小组,选聘采取资格审查、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各学院对应聘人选进行审核,并成立选聘小组通过面试或面谈择优录用,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录用结果报学工部备案。一经聘用,由学工部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学年,本次聘任具体时间从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

 五、岗位职责及待遇

 1、兼职辅导员主要协助专职辅导员开展工作。

2、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四点:

 (1)了解学情。了解所带学生基本情况,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有序的学习、生活秩序。

 (2)事务管理。协助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各类评奖评优、学生资助、勤工助学以及各类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深入寝室,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寝室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

 (3)队伍建设。协助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指导学院团学组织和班级开展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参与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指导团学组织、班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维护稳定。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的工作,全面了解所带学生的思想、学习和心理状况。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和学生思想动态,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主动地向专职辅导员汇报并及时到场参与处理。

3、被录用的兼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期间应合理安排学习与工作时间。在完成自身学习任务的基础上,将主要精力放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上,熟悉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4、兼职辅导员的岗位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

 六、报名时间

2017924——26

 七、个人简历投递邮箱、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邮箱:190584161@qq.com

 2、电话:63743980;

3、联系人:龚老师

工程学院

2017.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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