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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1      浏览:

 

各学科,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聘岗的事业编和合同制员工。中层干部考核由组织部另行通知。博士后研究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按照专任教师考核表填写。辅导员由学工部与所在学院负责考核。

二、优秀比例

各部门优秀比例控制在本部门考核教职工人数的15%以内,具体优秀人数分配如下,超过比例的不予认定。

序号

部门

考核人数

优秀人数

1

木材科学与技术学科

29(含博士后研究人员)

4

2

工业设计学科

18

3

3

机械工程学科

12

2

4

农业工程学科

12

2

5

教学实验中心

10

1

6

科研实验中心

5

1

7

院办(不含中层)

9

1

合计

95

14

三、考核内容与形式

考核内容重点突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绩效、能力水平等。各学科、实验中心,学生办务必召开专门会议确定本学科、实验中心人员考核等级,并报学院。

四、年度考核档次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专任教师未完成规定业绩点的,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为“合格”。各类业绩点明细详见附件7。

五、考核说明

1、国内外访学、进修人员,参加《必赢nn699net教职工进修学习和外派期间绩效工资核发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参与年度考核。

2、挂职锻炼等外派人员,填写校内考核表,由对方单位根据本年度挂职等方面的表现提供考核意见,学科综合校内在岗表现及外派单位的意见,给予评定等级。

3、《教师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表》和《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表》中第2页中“其中有奖励的业绩点”是指学院年底给予经费奖励的业绩点,主要以科研业绩点和教学业绩点为主(教学业绩点=教学工作量/10)。

4、专任教师根据《工程学院教师聘期科研绩点要求》,年度考核优秀教师科研经费最低要求如下:

职称类型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教学科研型

30万元

15万元

7.5万元

教学型

15万元

7.5万元

3.75万元

5、各学科、实验中心以部门为单位于2017年1月5日前,将个人考核表纸质版上交报学院,《2016年度考核结果及业绩点汇总表》(附件6以部门为单位发送电子文档至谢秀琴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