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学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聘岗的事业编和合同制员工。中层干部考核由组织部另行通知。博士后研究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按照专任教师考核表填写。辅导员由学工部与所在学院负责考核。
二、优秀比例
各部门优秀比例控制在本部门考核教职工人数的15%以内,具体优秀人数分配如下,超过比例的不予认定。
序号 |
部门 |
考核人数 |
优秀人数 |
1 |
木材科学与技术学科 |
29(含博士后研究人员) |
4 |
2 |
工业设计学科 |
18 |
3 |
3 |
机械工程学科 |
12 |
2 |
4 |
农业工程学科 |
12 |
2 |
5 |
教学实验中心 |
10 |
1 |
6 |
科研实验中心 |
5 |
1 |
7 |
院办(不含中层) |
9 |
1 |
合计 |
95 |
14 |
三、考核内容与形式
考核内容重点突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绩效、能力水平等。各学科、实验中心,学生办务必召开专门会议确定本学科、实验中心人员考核等级,并报学院。
四、年度考核档次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专任教师未完成规定业绩点的,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为“合格”。各类业绩点明细详见附件7。
五、考核说明
1、国内外访学、进修人员,参加《必赢nn699net教职工进修学习和外派期间绩效工资核发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参与年度考核。
2、挂职锻炼等外派人员,填写校内考核表,由对方单位根据本年度挂职等方面的表现提供考核意见,学科综合校内在岗表现及外派单位的意见,给予评定等级。
3、《教师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表》和《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表》中第2页中“其中有奖励的业绩点”是指学院年底给予经费奖励的业绩点,主要以科研业绩点和教学业绩点为主(教学业绩点=教学工作量/10)。
4、专任教师根据《工程学院教师聘期科研绩点要求》,年度考核优秀教师科研经费最低要求如下:
职称类型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教学科研型 |
30万元 |
15万元 |
7.5万元 |
教学型 |
15万元 |
7.5万元 |
3.75万元 |
5、各学科、实验中心以部门为单位于2017年1月5日前,将个人考核表纸质版上交报学院,《2016年度考核结果及业绩点汇总表》(附件6)以部门为单位发送电子文档至谢秀琴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