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五一”放假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2015年“五一”放假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5月1日(星期五)至3日(星期日)放假连休,共3天;
2、“五一”假期结束后,学校执行夏令时作息时间。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安排专人定期巡查,确保校园安全;
2、“五一”期间,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节前安全教育,对放假期间组团外出考察的师生,要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
3、相关学院、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东湖、衣锦、诸暨校区的校门管理和校园巡逻;
4、后勤集团要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生活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校 办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