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学科:
现开展2015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根据《必赢nn699net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浙农林大〔2014〕15号)(附件1),请符合条件并拟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按照我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附件2)进行申报。
申报学术型指导教师填写《申请培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3,以下简称《简况表》),申报专业学位指导教师填写《申请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4,以下简称《简况表》)。申报者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报,亦可同时申报。申报者将以下材料:《简况表》、相关佐证材料及附件5的电子档各一式一份提交申报学位点所在学科、学院,材料具体要求如下:《简况表》中科研项目汇总表需加盖科技处公章;佐证材料要求出版著作提供封面及含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复印件,获奖成果提供奖状复印件,发表论文提供封面、目录和首页复印件;佐证材料的相关信息按照附件5的格式汇总。各学科、学院需认真审核,经各学院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15年3月12日前将拟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材料及学院信息汇总表(附件6,以学院(部)名称命名,纸质档及电子版一式一份)交研究生处312室。要求各学院对学术型指导教师与专业学位分类遴选,并提交一份按学位点申请的指导教师排名附表。
需要调整招生学位点的硕士生导师需填写《导师变更招生学位点申请表》(附件7,一式一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在一级学科内调整,学院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将《申请表》及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备案;跨一级学科调整,学院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同意后,将《申请表》及汇总表报送研究生处,经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同意后公示。
若有不明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处唐慧丽,联系电话:63740839(9296839),电子邮箱:tanghl@zafu.edu.cn。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