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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28      浏览:

各学科(办公室):

根据校工会《关于做好2014年暑期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学院在编在岗工会会员。

二、名额分配:

各学科(办公室)按照在岗工会会员的12%分配名额,每个休疗养名额补助1000元/人,如产生费用不足1000元,则按实际费用报销。(必须提供旅行社出具的正规发票方可报销)。

三、活动安排:

1、2014年暑期我院教职工疗休养不统一组团。

2、省教育工会定点疗养基地见附件,若选择安排其他疗休养线路的,原则上要求具有红色教育意义。

四、相关要求:

1、参加人员要坚持“厉行节约,自愿参加,休养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并严格遵守上级相关规定。

2、参加对象以一线教职工为主,优先照顾因工负伤、各类先进模范及积极分子、即将退休的教职工参加疗休养。

3、各学科(办公室)自行统筹安排分配名额,并把参加人员名单(疗养基地、具体时间)于6月28日之前报备学院工会,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疗休养的人员请于9月20日之前凭疗休养产生的旅行社正规发票(不含餐饮类)及参加人员名单汇总上交学院工会,以便统一核销。

联系人;王丽 电话:13588052777(662777)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疗休养基地名录

工程学院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