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态

工程学院关于开展教学科研团队岗负责人聘任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21      浏览:

各学科、实验中心、办:

根据《工程学院2014年岗位设置、聘用和岗位津贴实施细则》(浙农林大工程〔2014〕8号),现将教学科研团队岗聘任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实验中心和教学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创业服务办公室主任聘任

1、科研实验中心和教学实验中心主任,创业服务办公室主任由学院组织聘任。

2、聘任程序

1) 学院公布科研实验中心和教学实验中心主任,创业服务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及聘岗条件(见附件1)。

2)申请人填写《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团队申报表》(见附件2),于6月23日中午11:00前交至学9319办公室。

3)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小组评议确定后公示。

二、学科团队岗聘任

1、学科教学科研团队岗由学科组织聘任。

2、学科公布教学科研团队岗位职责、岗位聘任条件、目标任务、岗位津贴及聘任程序。

3、学科科研(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由学科带头人(学科建设负责人)提名,其他学科研团队岗可通过提名或学科成员自荐方式产生候选人,自荐者填写《工程学院团队岗负责人申报表》(附件2)。

4、学科评议或票决,确定人选。

5、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小组审核确定后公示。

6、各学科于6月27日11:00前将团队岗聘任结果(附件3)、教学科研团队岗津贴发放清单(附件4)及本学科教学科研团队岗津贴分配方案经学科带头人签名后纸质和电子版报学院。

三、各学科教学科研团队津贴(附件5)。

附件1:科研实验中心和教学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及办公室主任聘岗职责、聘岗条件.doc

附件2:工程学院团队岗负责人申报表.doc

附件3: 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团队岗位聘任结果.doc

附件4:教学科研团队岗津贴发放清单.doc

附件5:教学科研团队津贴核发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