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4月7日(星期一)补休。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安排专人定期巡查,确保校园安全;
2、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对师生进行假前安全教育,外出考察活动,要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
3、相关学院、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东湖、衣锦、诸暨校区的校门管理和校园巡查;
4、后勤集团要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生活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三、值班安排
1、学校设总值班,联系人:陈培金,电话:63732710(9292710)、13516727608(667608)。
2、各学院(部)、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安排,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总值班并妥善处置。
校 办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