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校《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及学校人事信息系统维护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按时完成全校教职工基本信息的采集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我院所有教职工。
二、采集流程:个人纸质填写,学院核定并录入汇总,人事处牵头审核,上报教育厅。
三、采集要求:
1.各位老师填写《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见附件3),劳资信息由人事处填写,专任教师(不含实验员、工勤人员)还须填写“专任教师信息”栏。教职工本人签名确认。
2、纸质表格填写,请严格按照相关填报要求认真填写,力求真实准确,做到“谁填报谁负责”,确保数据质量。
四、信息维护:为保证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请各位老师登录学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统》(http://hrnew.zafu.edu.cn/epstar/web/swms/mainframe/home.jsp)及《教职工信息与聘任管理系统》(http://xxcj.zafu.edu.cn/login.asp),认真审核系统中个人信息。如有信息遗漏或错误,请及时填报和更正。系统里不能修改的信息及时反馈人事处,并填写《人事信息系统个人信息更改申请单》,更正完善个人信息。
五、便于归档,请双面打印纸质《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并于10月17日前交至学院。
附件:附件1-7.rar
包含以下内容:
1、关于印发《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3、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
4、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指标解释及基础代码表
5、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样本(高等学校)
6、我院教师岗位等级
7、人事信息系统个人信息更改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