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2013 年高校职称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说明”,现将有关材料要求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必须提交结题报告、成果运用证明或阶段性成果(省部级以上课题)的问题
(一)已经结题的课题佐证材料
纵向课题均需提供立项文件、批准的结题报告或(结题报告+结题证明)、成果业绩(论文、专利等);横向课题提供合同、批准的结题报告或(结题报告+结题证明)、成果运用证明。
(二)未结题的课题
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均需提供立项文件(横向课题提供合同)、成果运用证明或阶段性成果(报告),报告格式可参照附件1。
注:1.课题的证明材料必须体现项目的立项时间、项目的经费、起止时间、排名证明。
2.批准的结题报告:是指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如果项目审批部门未返还结题报告,申报人可提供结题时提交给学校主管部门的结题报告(由学校主管部门认可),但需另附结题证明。
二、规范高校教师专业发展规范的考核
“推行培训学时学分制度,高校青年教师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 36学时,五年累计参加培训不少于 360学时,其中校外学习培训不少于108学时。新任教师进校第一年参加培训不少于 144学时。”的认定:
1.2013年青年教师(40周岁及以下)申报职称,提供任现职以来的参加培训等材料,近一年培训不少于 36学时。
2.参加各种培训进修、访学(访问)、实践锻炼等及其业绩较多者(相应位置填不下),评审表填报时要求归类填报,详细业绩由相关处室审核盖章后,在相关业绩中提交,并作为评审表附件,表格格式可参照附件2。
三、论文、论著等佐证上传
(一)学术不端检测报告由人事处处统一上传。
(二)无法检测、且篇幅较长不易扫描的论著、著作、教材、读本等不用上传。
(三)上传的论文最好从网上(如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下载(.pdf格式),下载后上传的论文可不上传封面、目录和封底。
附件:附件1:课题(项目)研究进展报告_2013-05-22_15-09-09_ZE8fj0.doc
附件2:参加各种培训进修、访学(访问)、实践锻炼汇总表_2013-05-22_15-09-09_ZE8fj1.doc
人事处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