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25 浏览:
各位老师:
为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为教师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学院现开始专用科研实验室用房申请,具体专用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见学院内网办公下的学院发文《工程学院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浙农林工程〔2013〕7号),请有意申报的团队和个人填写《工程学院专用科研实验室用房申请表》于6月27日(本周四)下午17:00前上交至院办,逾期不候。
附件:工程学院专用科研实验室用房申请表.doc
2013年6月25日